夹心豆卷吃出烟头、奶茶喝出虫子……遂宁市消委会发布6起网络购物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1-11-13 10:53:2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德芬

遂宁频道 邹霞

夹心豆卷吃出烟头、奶茶喝出虫子、服务时间“缩水”……11月13日,记者从遂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遂宁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结合近期网购消费实际,发布了6起网络购物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遂宁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市民,网购中遇到各类问题时,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反映情况,正确维权。

案例一:故意抬价的“理发券”

2021年8月3日,消费者肖女士向遂宁市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她于8月1日通过美团外卖APP支付200元购买了船山区大都会某时尚造型理发店的理发券,在使用该券进行烫发过程中,商家劝其把原有订单取消,重新订购一张。在重新下单后,肖女士发现价格比之前团购价高了40元。肖女士认为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故意抬高价格欺骗消费者。

经调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营者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消费者多收费用。

案例二:夹心豆卷吃出烟头

2021年8月27日,遂宁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拼多多APP花费13.5元购买了遂宁经开区某食品公司的夹心豆卷,在食用时发现嚼不动,吐到纸上辨认出是一个烟头。消费者立刻联系厂家,要求退款并赔偿。

接到投诉后,遂宁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展开调查了解。经核查,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厂家按购买金额10倍赔偿消费者。

案例三:变味的外卖虾饺

2021年9月2日,消费者刘女士通过美团外卖APP点购了射洪市某鸡煲店价值78元的全家福外卖套餐。在食用过程中,刘女士发现套餐内的虾饺有明显异味,要求商家作退款处理。商家解释称食材是按相关要求存放于冰箱内,没有问题。刘女士要求商家品尝,但商家久久未作回应。刘女士向射洪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经查,工作人员未发现商家经营变质食品,且该店办理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并提供了虾饺的进货发票,虾饺不存在质量问题。最后,从客户用餐体验出发,商家对消费者所购买的全家福套餐退款并补偿100元。

案例四:不“明确”的糖果

2021年9月9日,消费者蒋女士向射洪市市场监管局投诉称,自己的小孩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拼多多APP购买了射洪市某美妆小店内价值174元/盒的瘦身糖果2盒,糖果包装盒上明确标识着:婴幼儿、哺乳期妇女、14周岁以下儿童及长期低血糖人群不予服用,但店家却并未在网站上注明,导致小孩进行了购买。蒋女士担心小孩食用该糖果后影响其生长发育,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并对店家违规销售产品一事进行处理并退款。

经射洪市市场监管局调查了解,该经营者资质齐全,产品无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退还货款348元给消费者,同时执法人员督促家长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监护管教职责。

案例五:消失的“时间”

2021年9月19日,消费者蒋先生通过美团APP团购了遂宁市船山区某健康管理店内的98元60分钟按摩消费券。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发现工作人员只提供了30分钟的按摩服务,蒋先生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要求商家作退费处理,但商家却强调自己的服务不存在任何问题。

经船山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了解,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在调解过程中,消费者提供了网络宣传截图及相关信息,确实存在宣传和服务时间有差异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商家退还消费者98元。

案例六:奶茶喝出虫子

2021年10月3日,消费者向遂宁市蓬溪县消委会投诉,他于当天下午通过美团外卖APP订购了赤城镇学院路某奶茶店价值16元的奶茶,在饮用过程中发现里面有两条虫子,在拍照和视频保存证据后,他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并赔偿。商家表示,消费者提供的视频是封口打开后发现奶茶里的虫子,无法证实虫子是在封口打开前还是打开后进入奶茶杯中,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在蓬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商家赔偿消费者160元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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