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预拨171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

2020-01-26 14:53:3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孙惠 记者 赵权军)1月26日,记者从遂宁市医保局获悉,针对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点,遂宁市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采取三条特殊报销政策,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采取特殊政策。”遂宁市医保局局长张智勇同志介绍说,市医保局将执行3条特殊政策: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院提前预付资金。

目前,遂宁市医保局和各县(市、区)医保局已预拨171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市本级预拨6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

张智勇说,按照省医保局要求,遂宁市医保局已从1月21日起,组织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切实做好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疫苗等相关商品价格实时监测,监测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春节期间照常执行),对监测发现的价格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省医保局。

与此同时,遂宁市医保部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违规涨价、哄抬药品和耗材价格等行为。对查实的定点零售药店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及时追回医保资金、扣处违约金;对情节严重的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的坚决暂停协议,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坚决解除协议。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服务协议定点。

目前,遂宁市医保局已取消春节休假,全员进入临战状态,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尽职履职、守土负责,坚决打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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