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食药监局切实加强食用盐监督管理

www.scol.com.cn (2018-12-12 19:06:1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胥正良 记者 谭钦怡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胥正良 记者 谭钦怡)12月6日,家住赤城镇中河街的王先生向蓬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他在蜀北上路“苏老大超市”购买了川晶牌“加碘食用盐”,用于腌制腊肉,但几天后肉腐败变质。他怀疑是购买的食盐有问题导致了肉变质,所以向蓬溪县食药监局局投诉举报:怀疑“苏老大超市”经营的食盐有问题。

12月6日上午10点,蓬溪县食药监局特殊食品股两名执法人员到王先生家中现场查看了他购买的未用完的食盐,该批食盐是“四川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川晶牌“加碘食用盐”,规格为500g/袋,生产日期是2018年9月28日。执法人员随后检查了“苏老大超市”,店内有同品牌同批次的食用盐销售。超市负责人肖先生承认王先生在该超市购买过该批次的食盐。执法人员现场查验了该批次食盐的进货发票、食盐质量检测报告、及供货方(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三台支公司)的经营资质,确认该批次食盐无质量问题,可以放心食用。

在此,蓬溪县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食盐到正规大型超市购买。食盐经营者在经营食盐时,一定要依法经营,从合法渠道进货并索取相关资质及检验报告等,保留好进货发票,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进货渠道合法,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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