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辗转多地 遂宁射洪县公安局破获省厅督办制贩毒案

www.scol.com.cn (2019-03-15 18:48: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罗烽 记者 欧欢)“毒品的危害,早已尽人皆知,然而,要让人人都远离毒品,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要斩断“毒草”必除其根。”3月14日,记者从射洪县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经过两年多时间的缜密侦查,辗转成都、上海等地,最终将省厅督办“20160803制贩毒案”彻底告破。

案发:鬼祟行踪牵出特大制毒团伙

2016年8月,该禁毒大队民警发现辖区一重点管控人员王某行迹十分可疑,随即,加大了对其监控力度。

“王某是一名吸毒人员,之前多次参与零包贩毒,并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铭(化名)介绍。

通过监控,禁毒大队民警发现王某等人经常深夜在村里出入,并偷偷购买麻黄素,民警推测,王某等人很可能是要准备制造毒品!

“刚开始,我们以为王某等人就在射洪境内制毒,但多次跟踪下来,我们发现王某等人的窝点在成都。”李铭说,由于此案属跨区域案件,射洪县公安局经呈报遂宁市公安局,省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正当调查工作稳步进行时,王某等人突然购进9公斤的麻黄素,开始制造冰毒。为避免毒品流入社会造成更大危害,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决定在2016年9月初开始收网。

2016年9月6日,禁毒民警在成都市青龙场附近将犯罪嫌疑人王某、赵某抓获,扣押冰毒成品40余克,冰毒半成品10余公斤。

但因收网时机晚了十来分钟,抓捕之时,该案制毒技师荣某外出邮寄毒品,等其返回时却发现王某等人已经被捕,见此,荣某立即返回邮寄点,取回邮寄的2.5公斤冰毒,然后独吞潜逃。

艰难:“先天畸形的案子”似“夹生饭”难以下咽

王某、赵某落网后,公安机关立即对两人进行突审。经讯问,赵某并未参与制造毒品,对案情知之甚少,其口供对破案难以提供有效帮助。此时案件的所有重点都落到了王某身上。

经过民警对王某的讯问,王某交代出了上海出资人谢某良、成都技师张某(实为荣某),并反映出谢某良就是射洪县官升镇的上门女婿。

随即,办案民警立即开展实地走访工作,最终确定出资人真名为李某国,四川省资阳市人,其妻子为官升镇王家沟村人。侦查员锁定出资人身份后立即赶赴上海市开展工作,并于2016年11月5在上海市虹口区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国抓获归案。但到案后李某国却对自己出资制毒一事一概不认。

“李某国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五次因为零包贩毒被上海市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齐强(化名)说,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李某国坚持零口供,拒不交代案情,甚至在看守所内,李某国向同监室人员口出狂言,称自己最多被羁押37天。

最终,事情也按照李某国“狂言”方向发展,2016年11月30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为由不批准逮捕李某国,李某国当日被取保候审。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依然继续对技师张某也就是荣某开展调查工作。

“张某在成都生活,长期使用他人身份证及姓名,与其接触的人员都不知道其真实姓名,其女朋友在公安机关辨认时,故意将张某指认为他人,而这次错误指向,直接导致公安机关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调查在他人身上。”办案民警说,案件进行到这时,公安机关已经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该案似乎也将成为一个无法处理出资人、无法确定技师身份的失败案例,甚至被检察院的同志调侃为“先天畸形的案子”。而案子办成了“夹生饭”,也让所有参战的禁毒民警们皆感难以下咽。

转折:制毒技师意外死亡,“出资人”被零口供起诉

失败案例!是办案民警不愿也不能接受的结果。

随即,办案民警通过平心静气,调整工作思路,按新思路再次展开侦查工作。

围绕其女朋友行踪轨迹作文章!最终,办案民警发现了张某五年前与女友共同使用身份证的信息。经过再三确认,最终确定张某的真实身份就是荣某,并对其进行上网追逃的方式抓捕。

2017年1月11日晚,办案民警获得线索:荣某因疾病发作已经病危,正在成都市某医院进行住院治疗。见此,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赴成都想要获得荣某的口供,然而当侦查员赶到医院时,荣某却因病发已经死亡。

所幸,医院留存了荣某的血液样本,经过DNA鉴定,最终确认荣某就是此案中身份为“技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

另一方民,办案民警对李某国的侦查也没有放松,积极收集各种证据,并取得检察机关的认可。在一系列的证据下,检查机关决定对零口供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国移送起诉。

此时的李某国,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私自前往上海市松江区,又因非法持有毒品68.37克被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局抓获并已经被当地检察院逮捕。

经过多方协调,遂宁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将李某国再犯的非法持有毒品案并入“20160803制贩毒案”由遂宁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移送起诉。

完结:三嫌疑人分别获刑,幕后老板也被揪出

2017年12月7日,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60803制贩毒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团伙成员李某国、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无期徒刑等。

案子到此本该划上句号,然而此时的办案民警们心里却仍有疑问:作为出资人的李某国只是个零包贩毒的小贩,且一直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公安机关缴获的那批毒品,仅原材料等就需要20余万,李某国到底哪里来的钱?难道李某国的背后还有人?

于是,一起已经判决的案件,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并未将其束之高阁。再次通过对李某国的社会关系展开更广泛的排查,终于发现,有一神秘人物曾到过成都与李某国联系,且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但李某国又拒不交代其真实身份,导致了案件调查再次陷入僵局。

话说两头,李某国以自己多年与公检法打交道的经验,认为自己只要零口供,法院就不会对其判实刑。没想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们收集到了大量有效证据,并被遂宁市人民法院认定有效果,判处他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于是,李某国进行了上诉,但省高院也认为证据充分,维持原判。此时,李某国的思想终于崩溃,并于2019年1月初写检举信寄到射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叙述了其邀请王某参与制毒的过程,并检举了幕后真正出资人的真实姓名为杨某某。

收到检举信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开展工作,联系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局,并于2019年2月11日赶往上海,将杨某某抓捕归案。

目前,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杨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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