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在线 吴洵怡
8月12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8部门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八条措施》,以政策“组合拳”全面提振楼市。
措施明确,2026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凡在遂宁市主城区(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总额2%、最高不超过2万元给予现金补贴。
在此基础上,现役或退役军人、教师、医护工作者、遂宁市农村户籍人员、非遂宁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生、已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可享受合同总额3%、最高3万元的补贴。而在遂就读高校(高职、高专和本科)的学生,补贴力度更大——按合同总额5%、最高5万元予以补贴。
同步推出的购车位补贴政策规定,在主城区购买新建地下车位并在2028年7月31日前完成网签备案的,每个车位给予合同价款3%的现金补贴。
金融支持方面,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这一调整将进一步降低购房“上车”门槛。
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有相应调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物业费、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购置车位;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核定不再与缴存时间系数挂钩;取消“商转公”认定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
教育配套方面,措施明确在遂宁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的直系子女可享受房屋所在片区学校入学资格。
措施从供给侧多措并举降低成本、激发活力。对在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期间新拍卖的商业、居住用地,且在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并实质性开工的项目,发放20万元开工奖励;土地出让价款首次支付比例不低于30%,对信誉好的房企减半收取出让交易服务费;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由工程建设资金总额的1.2倍下调至1.0倍。
此外,措施明确优先保障“好房子”项目的土地供给,加大低密度、低容积率的高品质住宅用地供应,从源头推动住房品质升级。对新竞得宗地50亩以上且无付款违约的开发企业,还可申请分期开发、分两期办理不动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