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01号,遂宁市首张房票在蓬溪发出

2025-08-26 20:59: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李琴芳

川观新闻记者 阚莹莹

8月25日,遂宁市蓬溪县市民何女士收到了一张编号为“2025001号”的房票。这是今年遂宁各区县启动实施房票安置后,全市发出的首张房票。

房票安置是一种当前运用较多的被征收拆迁人房屋安置方式。房屋征收搬迁部门按照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政策,将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核发给被征收搬迁人,用于在规定期限内购置商品房。

何女士收到的房票,是指被征收搬迁人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由房屋征收搬迁部门开具给被征收搬迁人用于购置商品房(包括住宅、非住宅,下同)的记名结算凭证。房票票面金额由被征收搬迁房屋价值、装饰装修、附属物及设施补偿费、政策性奖励,以及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补偿补助资金组成。

对于拆迁户来说,房票安置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提供了更多选择。拆迁户可以自行决定购买新房或二手房,甚至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能够更好地满足个性化住房需求,提高安置灵活性和满意度。此外,房票可以用来购买市场上的房源,能够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度,推动销售和去库存。

今年以来,遂宁主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蓬溪县、大英县陆续发布了房票安置相关实施办法,并定时更新房票安置“房源超市”信息。例如,《蓬溪县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蓬溪主城区、经开区等辖区内的国资房产、已取得预售资格的在建商品房或存量建成商品房,可申请纳入房源池,房源实行“一房一价”,每6个月更新一次,未遵守承诺的房源将被取消资格并限制下一轮申请。

对于房票的使用,蓬溪县也有规定。房票实行记名使用,所有权人在蓬溪有住所可转让一次,房票可分割一次或多张合并使用;不得质押、担保、非法套现,遗失后需及时挂失,相关损失由持有人自行承担;自出票之日起有效期最长12个月,逾期未用自动作废,转让后有效期重新计时;购房成交金额最低需达房票面值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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