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出台13条支持政策 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2021-09-29 18:27:2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高德芬

遂宁频道 邹霞

9月29日,记者从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日前该局出台了《遂宁市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政策全文从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4个方面,提出了13条支持政策,助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面,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健康养老服务发展;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扩大中医服务范围。

在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方面,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已进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创新性中医诊疗项目、“互联网+”中医项目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规定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和民族药品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国;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负担的中医药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重大疫情中,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不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以及经省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预算”管理,在总额预算基础上对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进行适当倾斜;探索在区域点数法总额控制基础上,对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的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在调整系数上给予适当倾斜;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中,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调整系数进行倾斜支持。

在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方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每年至少审批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探索开展中成药带量采购,促进中成药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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