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频道 高德芬
6月9日,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相关规定,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涉及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犯罪的10名行为人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此次向社会公布的10名“终生禁驾”驾驶人中,6人因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4人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