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吗?大英法院微信视频跨国调解案告诉你答案

www.scol.com.cn (2019-05-13 16:52: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闫小敏 代雪梅 记者 欧欢)俗语“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即父亲欠下的债务,应当由子女偿还,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对于父亲的债务,子女是否一定要偿还呢?

5月13日,记者从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司法改革过程中,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创新审判模式。近日,该院行政审判庭及民事审判庭利用微信视频,便调解了这样一起关于“父债子还”的案件。

该案件中,被告父亲于2018年年底去世,在去世前,被告及其父亲共同向亲朋好友借了许多钱,并打了大小金额不等的欠条。

“由于被告父亲生病去世用了不少钱,家里已经入不敷出,被告只好远走柬埔寨打工赚钱还债。”据介绍,因原告等人多次上门要债无果,于是起诉到法院。

立案后,法院工作人员积极联系当事人,被告得知后主动联系并请其母亲到法院进行调解,鉴于被告远在国外,无法及时将委托书以书面形式寄至法院,大英法院工作人员于是采用微信视频方式,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核实其身份,询问了被告委托其母亲出面调解的真实性以及借款情况,并组织双方当面调解。

“父亲未留下任何遗产,但我不愿意让父亲死后留下骂名。”被告在视频中明确表示,愿意主动偿还其父所欠部分债务及自己所欠债务,最终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原则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被告是否需要偿还其父所欠部分的债务,关键要看其父亲留下的遗产价值大小及其子女是否愿意偿还,而法律上是没有父债子还的规定。”大英法院工作人员说,所谓的父债子还是有一定的条件,一般情形是指父亲去世后,对于生前欠下的债务,债权人在主张债权的时候会找继承人主张,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合法财产,继承人负有用父亲的遗产偿还债务的义务和责任。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继承人如果自愿偿还不在此限。如果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也无承担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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