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村民告“官”见官 市司法局局长出庭应诉

www.scol.com.cn (2019-04-11 18:29:5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曹爽 蒋诗逸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曹爽 蒋诗逸)“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的是化解行政争议,树立司法权威。”4月11日,遂宁市司法局局长温勉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代表遂宁市政府来到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出庭应诉,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荣阳担任审判长,蓬溪县副县长唐志强代表蓬溪县政府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庭审现场

2018年7月6日,原告谭某认为被告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未对养猪场补偿问题作出答复,向遂宁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9年3月7日,遂宁市人民政府认为被告蓬溪县常乐镇人民政府作为蓬溪县人民政府的下级部门,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的答复并进行送达,不存在对原告的异议不予答复的情形,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原告谭某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蓬溪县常乐镇政府对补偿问题作出正面答复。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针对案件所涉及的争议焦点陈述了相关诉讼意见,并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温勉光对原告谭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复,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遂宁市司法局局长温勉光

“有些群众是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在诉讼当中不能采取正确的策略,利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在这种时候我除了是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之外,还是一个具有普法责任的引导者,我还应当为群众做好普法宣传。”温勉光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诉讼能够有效的化解行政争议,并树立司法权威,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近年来,遂宁市不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诉讼制度,通过三年的努力,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已接近9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将纳入依法治市的重要考核内容

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成为此次修改的亮点之一。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诉讼理应成为一种常态。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既有利于化解“官民矛盾”,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018年,遂宁市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2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9件,出庭应诉率达到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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