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安居区法院速裁“给力”5小时审结一起当天起诉的交通肇事案

www.scol.com.cn (2019-03-12 16:49:2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尹晓鸿 记者 蒋诗逸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尹晓鸿 记者 蒋诗逸)“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3月11日下午2点38分,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随着法锤敲下,一起交通肇事案当庭宣判,整个庭审仅八分钟。

上午起诉 下午开庭

2018年9月2日,被告人杨某驾驶小型轿车在省道205线磨溪境内,违规倒车将行人陈某撞倒,致陈某死亡。经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人杨某负全责。被告人杨某赔偿了损失并取得谅解。

2019年3月11日上午10点,安居检察院将该案移送起诉至安居法院,并建议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立案后,法官审查了案卷材料。

“该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速裁程序。”当天上午11点,安居法院即向杨某送达了起诉书、告知了诉讼权利。3个半小时后,也就是下午2点30分,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开庭8分钟后宣判 18分钟领取判决书

法庭上,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被告人杨某出席庭审。

“被告人杨某,你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同意。”

在宣读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后,检察官简要说明了犯罪事实、罪名、量刑意见、刑罚执行方式及证据。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后,庭审直接进入了最后陈述环节。随后,法锤敲响,本案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法庭予以支持。

由于杨某具有自首情节,赔偿了损失取得谅解并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从开庭到宣判,整个过程,仅8分钟。宣判后10分钟,被告人杨某领取到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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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本次修改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是刑诉法修改的两大亮点之一。过去,由于要向原告或公诉人以及被告、辩护人送达通知书、传票等,立案后至少4天才能开庭。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只要各方能够通知到,当天即可开庭。”此外,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这两大环节也省去了,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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