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遂宁发布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及宣传补助办法

www.scol.com.cn (2018-10-29 16:04:4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曹爽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曹爽)如何调动城市创建旅游品牌的积极性?如何激励旅行社积极推广城市的旅游线路?10月29日,在遂宁市重点旅游项目招商推介会上,遂宁市旅发委党组书记、主任唐紫薇正式发布了《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试行)》和《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试行)》。

《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试行)》奖励对象为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市级旅游品牌的遂宁市企业或单位,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国家3A级、2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对新评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三星级旅游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评为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绿色饭店、精品民宿,按照不同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50万元的奖励。

对成功创建四川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分别一次性奖励15万元、8万元、5万元。

对成功创建国家3A级、2A级旅游厕所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4万元。

对参赛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的旅游商品企业,按照不同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3万元;对新评定为四川省5A、4A、3A级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

《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试行)补助对象为组织游客到遂宁旅游的市内外旅行社(包括分社)。

单项补助上,对组织境内和入境旅游团队来遂宁旅游,分别给予6元/人和50元/人的补助;对一次组织游客300人及以上专列来遂宁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6—7万元和每人30元的补助;对一次组织自驾游100人及以上来遂宁旅游,给予每趟次宣传营销费3000—5000元的补助;对人数在100人及以上旅游包机来遂宁旅游,给予每班包机宣传营销费2万元的补助。

团队补助上,全年累计组织境内团队游客200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给予3—20万元的补助;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0人,再补助8万元。对全年累计组织入境团队游客500人及以上的旅行社,给予1—10万元的补助。超过5000人的,每增加5000人,再补助10万元。

《遂宁市旅游品牌创建奖励办法》自10月29日起施行,《遂宁市旅游宣传营销补助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补助资金发放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唐紫薇表示,希望通过两个办法的实施,充分调动遂宁市旅游品牌打造和宣传营销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拓展外地客源地市场,促进旅游消费增长,最大限度激发旅游业发展活力。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167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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