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区开展100天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以下行为要注意!

www.scol.com.cn (2018-10-10 15:37:0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高德芬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高德芬)10月10日上午,遂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开展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进行会议通报。

据悉,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遂宁市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从10月1日至2019年1月10日,开展为期100天的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区域包括市城区(含经开区、河东新区、物流港园区)主要道路,特别是重要路口路段、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整治期间,遂宁市公安局将从全市抽调200民警力参与集中整治,将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电动三(四)轮车、人力客运三轮车违法行为和城市交通乱象综合整治。

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

推动《市城区停车项规划》落地落实;制定《市城区停车管理办法》,推广公共停车信息智能化建设,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对大型建筑、住宅区等场所已建成的停车场(点)改变使用性质的,开展专项清理,恢复停车功能;大力查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医院、学校、市场、住宅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电动三(四)轮车、人力客运三轮车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辆人力客运三轮车行为;依法查处电动三(四)轮车在市城区禁止通行区域通行、非法载客的营运行为;依法查处人力客运让三轮车加装和使用动力装置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外观标识,严禁违规张贴车身广告。

城市交通乱象综合整治

依法查处机动车、只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规定、越线停车、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违反装载规定、违法变更车道、横穿机动车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为;依法查处运输建筑砂石渣土) 液体等散装物体 车辆超载、沿途抛酒滴漏行为。

本次集中整治将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市城区重要路口路段电子警察违法停车抓拍点位的建设工作,提升市城区电子瞥察抓拍违法行为的精准度和震慑力,有效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整治期间,凡是影响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予以从严处罚;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链接:

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市公安局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是文明城市的主人,是交通秩序改善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这场攻坚战成功与否的关键主体。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中来。在此,我们倡议:

——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按灯停走、按道行驶、按线通行、按位停放、按章驾乘”的交通习惯,服从交警指挥,不争道、抢道、占道,不乱停乱放、乱掉头,不闯红灯,不开“霸王”车;保持安全行车车距,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在行驶中不拨打、接听手机,不向车窗外抛洒物品,不污染和破坏道路路面;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安全行驶,做中国“好司机”。

——行文明路,倡导文明交通风尚。行路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内行走,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骑乘非机动车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在禁行区内行驶,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妨碍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摒弃非机动车随意横穿、逆行、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做文明人,争当文明交通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大力倡导“绿色出行”,主动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监督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爱护交通安全设施,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排队上下车,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和带小孩的乘客让座;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带动更多的人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关乎每一个人的生活,维系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文明交通好习惯,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167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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