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讯(胡海平 记者 罗小单)今日(7月13日)记者从遂宁市民政局获悉,7月11日,遂宁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20元/月提高到460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60元/月提高到275元/月,新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此次提标实现遂宁5年连续提标,将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20601户179251人。是充分发挥低保政策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实现“两线合一”政策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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