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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射洪法院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http://www.scol.com.cn  (2017-05-03 11:04:5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陈岳海记者 聂艳萍  

(图由射洪法院提供)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聂艳萍)今日(5月3日)记者从射洪法院获悉,射洪法院近日向一起民
间借贷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发出“律师调查令”,协助法院调查被申请人不动产、有价证券
及股权登记信息等财产情况。据射洪法院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射洪法院在执行阶段发出的首份
“律师调查令”。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在民事案件的诉讼及执行阶段,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
调查令。律师调查令是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法院支持律师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而签发的一种具有法
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师可以持调查令要求相关部门出具涉案当事人或者机构的银行账号、档案材料、
权利凭证等。

    据射洪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调查令主要作用在于可提高法院和律师工作效率,实现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有利于强化律师在搜集证据上的职能,便于法院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裁决以及执行。律师调查令一旦发出,各金融机构、行政机关均有义务协助配合律师的调查,无正当理由拒
绝或者妨碍律师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法院亦会在调查令中就律师的调查范
围、调查期限等予以确定,一般来说一份调查令的期限为一个月。另外,持令人必须是有职业资质的律师,调查令的申请人必须是律师事务所。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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