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陈明远 吴俊 记者 张静)近日,射洪县检察院受理了吴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文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过审查,射洪县检察院认为该案嫌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已依法将该案移送至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吴某某与文某某系朋友关系,案发当天,二人在射洪县沱牌镇吃夜宵、喝酒,途中与邻桌的郭某某(被害人)等人发生矛盾,文某某持菜刀与郭某某对峙、打斗。在酒精的驱使下,吴某某冲动驾驶自己的车辆,朝郭某某撞过去,将郭某某撞倒并碾压在车身下。当救护车赶到现场时,郭某某已窒息死亡。目前,吴某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文某某被取保候审。
射洪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提醒,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意气用事,往往只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事故中的双方,如若能在矛盾发生时忍一忍,就不会造成多方悲剧的发生。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四川在线在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