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多元化解 巧解劳动争议“调解难”

www.scol.com.cn (2018-12-14 17:12:5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闫小敏 记者 欧欢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闫小敏 记者 欧欢)“感谢法院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12月11日,在与对方对经济补偿金额达成共识后,申请人余某平握着大英法院主要承办人蒋灿辉的手说。

2015年底,四川省大英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因经济形势下行,造成该公司停产停工,期间,每月仅向该公司员工发放了基本工资500元,后增加至966元、1104元。今年4月,余某平等85人向大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申请人的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申请人的请求。

今年6月,四川省大英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该类案件一裁二审的特殊程序规定,使案件处理周期较长,且判决结果并不能让双方都满意。”蒋灿辉介绍,该系列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四川省大英某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或即使支付,也应当以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而被告劳动者要求按照仲裁委所依据的以离职前正常生产经营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

收案后,大英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审理前及庭审后,成立调解小组,并联系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劳动者代表人及代理律师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一方面与原告的代理律师碰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对相关法条进行探讨,希望双方能够加强沟通;另一方面邀请劳动者代表和代理律师一起座谈,释法明理,告知调解的优势。

经过多次碰头,双方终于对经济补偿金额达成共识。以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为连续工作时间,两者相乘作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

近年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对此,大英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注重构建多元化的调解体系,联系辖区法律服务所律师及法律工作者,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原则,在调解上下功夫,促使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圆满解决。

今年以来,大英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9 件,审结97件,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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