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张静)近日,根据《蓬溪县财政局蓬溪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蓬溪县民政局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学习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会议要求,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截留或挪用民政资金。救助资金发放要做到足额及时,严禁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合法合规,要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实施,并完善相关软件资料。要严禁现金发放,适时采用转账或银行打卡等方式支付各项民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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