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频道 高德芬
6月3日,记者从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日前,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城市水体治理和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城市公园水体存在的问题,促进城市公园水体的综合治理和保护。
《实施意见》提出,遂宁市将以改善城市公园水生态和水环境的质量为核心,按照“系统治理、梯次推进,共治共享、群众满意”的基本思路,将全市城市、县城建成区城市公园内形成封闭边界的水域面积不小于1公顷的水体纳入实施范围。
按照《实施意见》任务,遂宁将通过追踪溯源摸清底数、加强源头截流治污、全面整治沿岸排口、完善雨污管网配套、加强水资源保障、实施生态景观建设、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完善管理治污机制共计9项措施,建立长制久清的工作机制,确保城市公园水体得到综合治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不发生人为污染,防治措施及时高效,使城市公园水体呈现“水清景美、环境怡人,人水相亲、生态宜居”的景观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