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不得早于5月20日

www.scol.com.cn (2019-02-21 17:31:22)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记者 欧欢)2月21日,记者从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遂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发布,提前告知市民户籍子女入学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入学条件及招生办法。

据悉,今年招生工作全面实施学区制,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服务学区内的适龄学生免试入学。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

《通知》规定,户籍和房产住址在遂宁市城区的学生,按所在行政区划定学区入学;户籍与房产属不同行政区的,原则上以房产住址为划片依据,由房产住址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另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户籍在市城区,由户籍所属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果仅房产住址在市城区,则向房产住址所属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房产证》、《居住证》,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年。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城区的学生,将由实际居住区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居住证》,且居住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年。

据了解,遂宁市城区指船山区、国开区、河东新区所属城区范围,已在遂宁市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取得学位的,不在市城区重新安排学位。同时,各区招生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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