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 遂宁市教育局发布市城区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www.scol.com.cn (2019-02-19 18:51:5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曹爽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曹爽)近日,《遂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遂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提前告户籍子女入学,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入学条件及招生办法。

据悉,今年招生工作全面实施学区制,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服务学区内的适龄学生免试入学。同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双向选择”。

关注点一:户籍和房产住址在城区的学生

通知规定,户籍和房产住址在遂宁市城区的学生,按所在行政区划定学区入学;户籍与房产属不同行政区的,原则上以房产住址为划片依据,由房产住址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关注点二:仅户籍或房产在城区的学生

另外,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户籍在市城区,由户籍所属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果仅房产住址在市城区,则向房产住址所属行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房产证》、《居住证》,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居住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年。

关注点三: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城区的学生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城区的学生,将由实际居住区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居住证》,且居住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2年。

据了解,遂宁市城区指船山区、国开区、河东新区所属城区范围,已在遂宁市城区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取得学位的,不在市城区重新安排学位。同时,各区招生时间不得早于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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