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频道 高德芬
6月22日,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开展市城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的通告》,为加强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市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将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8月12日在市城区开展摩托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整治范围:
含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的建成区。
整治重点: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摩托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摩托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摩托车、非机动车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