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拜年” 船山法院助工人追回工资13333元

2021-01-30 11:39: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记者 蒋诗逸

师延兴 遂宁频道 蒋诗逸

“这个工资我都向胡某某催要1年多了,经法院强制执行,这才半月不到就全部拿到了,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法院执行效率真是高,谢谢法官,谢谢船山法院······”夏某满脸感激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9年5月25日,夏某经他人介绍,被胡某某雇佣为开泵师傅,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任务和工资给付相关内容。合同签订后,夏某到工地上为胡某某开天泵。后胡某某未按时向夏某支付工资,夏某多次向胡某某催要工资无果,起诉至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夏某支付工资13333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某依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夏某于2021年1月15日向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措施,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资金1300余元。

鉴于本案标的额较小,且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执行法官遂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胡某某,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及当前国家对打击欠薪的态度举措,并要求其在期限内履行义务。

1月28日,被执行人胡某某如期将工资13333元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夏某,经双方自行协商,夏某自愿放弃收取利息,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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