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仲裁” 遂宁积极探索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2020-06-15 09:22:5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高德芬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高德芬)近日,遂宁仲裁委(下称遂仲)采用仲裁确认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解除赠与合同纠纷案件。

6月8日,遂仲收到蓬溪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的咨询电话,称其正在调解的案件,基本事实清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达成和解协议基础良好,但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协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无法办理相关产权交易产生疑虑。经仲裁办工作人员与调解人员积极沟通,建议双方当事人采用仲裁裁决的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通过仲裁裁决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解决当事人履行之忧。随后,仲裁办工作人员电话指导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条款,并一次性告知双方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6月8日下午,双方当事人携带调解协议等资料到仲裁委现场审查,一次性办结所有仲裁程序。仲裁委根据新的《遂宁仲裁委员会收费管理办法》“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协议请求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减半收取仲裁费用”之规定,减半收取仲裁费用,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节约了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仲裁助力人民调解,遂仲这次“人民调解+仲裁”尝试,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

人民调解与仲裁的结合,既有费用低、效率高之优势,又有强制执行力作保障,是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很好的切入口。接下来,遂仲将逐步在行业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企业集中的园区探索设置仲裁工作站,加强与调解组织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衔接制度,激活“人民调解+仲裁”机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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