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中院耐心调解保护劳动者权益 贵州市民专程送锦旗致谢意

2020-01-04 15:12:58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记者 曹爽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曹爽)劳动争议案件是中、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的常见类型,在审理过程中,如何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是我们特别关注的问题。

2020年上班第一天,贵州省大方县沙厂乡骂陇村小坡组村民张春天从成都赶来为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送来一面绣有“优质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对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细致耐心调解工作的肯定和诚挚谢意。

工伤纠纷起诉至法院

2018年9月,张春天刚到射洪市某建设工地工作三天就受伤住院,虽经治疗但张春天仍留下了伤残。作为家庭的顶梁柱,张春天无法正常劳动,家庭生活一下陷入了困顿。为此,张春天寻求司法救济,以求获得工伤赔偿。虽经仲裁和一审诉讼,均认定了张春天与某工程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工程公司以张春天工作时间短且缺乏相关手续为由,否认建立了劳动关系,从而向我院提出上诉。

法庭耐心调解 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2019年11月底分案到庭后,案件承办人通过阅卷,熟悉了案情,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邀请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共同调解的工作方案。在调解过程中,承办人在认真分析了张春天年仅27岁需要抚养三个小孩的具体困难、该案的社会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耐心对双方做工作,仔细劝导。一方面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张春天平复自己激动的情绪,依法理性维权,让其建立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信心;另一方面从保护劳动者利益、共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分析案件诉讼风险及争议久拖不决的负面影响,劝导公司以积极的态度,在尊重基本事实的情况下实事求是的处理好纠纷。在承办人和调解人员的积极努力下,双方经过多次调解后在2019年12月30日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春天也于当日收到了工程公司按协议支付的第一笔赔偿款,张春天终于可以结束多日的劳累奔波,回家与家人团圆,安心生活了。

案件圆满解决 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统一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圆满解决,有效的化解了张春天与工程公司的矛盾,既保护了职工权益,也维护了公司形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工程公司表示,将按照协议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今后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处理好公司与职工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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