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7年再诉离婚 家事法庭温情解忧

www.scol.com.cn (2019-04-25 11:10:5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王迪见习记者 刘静)近日,在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一对复婚7年又闹上法庭的夫妻当庭撤诉。

原告唐军(化名)与被告张丽(化名)双方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并自愿于2001年在大英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恩爱有佳,生育了两个女儿。后来,双方诉称感情破裂闹上法庭, 2011年6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同年11月4日又在民政局复婚。

复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2019年2月13日,男方唐军作为原告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彭蓉与双方初步沟通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多年,又育有两女,说明具有较深感情基础,且两人曾有过离婚后迅速复婚的经历,这次是否也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呢?她说:“法院一纸判决很简单,但是别人的人生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轨迹。婚姻不易,维持家庭更不易,需要双方包容、互谅互让、悉心经营,法院的调解工作需要深入细致。”针对这件案子,她拟定了家事调解员调解→家事调查员调查→开庭审理→设置离婚冷静期→庭后调解→心理疏导→法院判决的审理方案。

3月5日,受大英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委托,家事调解员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法庭委托家事调查员对其夫妻感情及子女情况进行调查,既要维护家庭稳定,也要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关爱其健康成长。

通过对当事双方亲戚朋友、邻居、子女等多方走访调查,家事调查员在向法庭出具的报告中这样写道:“系因原告男方唐军在外承包工程欠下债务,而非感情破裂,两女儿均表示不愿意父母离婚,希望家庭完整”。拿着这份报告,彭蓉心里更有“谱”了,她迫切希望这件案子能够在庭前调解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聚少离多是当今社会普遍现象,两个女儿都这么乖,你怎么舍得嘛”“债务可以慢慢来,家和万事兴,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婚离了家可就散了”“你们当初决定结婚也是因为想和对方过一辈子,丈夫在外是为了家人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作为妻子要多理解,妻子在家操劳也并不轻松,作为丈夫要多疼爱,双方多沟通才能化解矛盾”彭蓉立即找到唐军和张丽,开始“温情攻势”。“如果你们坚持开庭,根据你们的情况我们会设置不超过三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期间我们还将进行随访、心理疏导”。

“你们坚持要离婚吗?”彭蓉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但一轮轮的调解,一次次的疏导,一条条的道理,在唐军和张丽心中埋下了美好的种子。就在开庭前,原告代理人向法庭表示希望申请撤回起诉并提交撤诉申请。法庭经当庭询问,撤诉系原告真实意思表示,法庭予以准许,并就双方对家庭婚姻的理解和态度再次进行了劝导,希望双方维护家庭完整和谐,不要冲动离婚。

唐军和张丽离婚纠纷经过庭前调解、调查、疏导,原告自愿撤诉,化解了婚姻家庭危机,这正是大英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成果的缩影。

自2017年1月1日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大英县人民法院创新构建“12345”模式,即一个目标: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二个原则:修复家庭关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三大机制: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专业心理疏导机制,防止和惩治家暴机制;四种理念:主动干预,财情兼顾,关注情感利益,保护隐私;五项制度:离婚冷静期,家庭财产申报,庭前调查干预,要素式审判,案后跟踪回访。在两年来的实践探索中,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效果。

【规范工作程序】

强化制度供给,制定《家事案件审理规程(试行)》《离婚冷静期处理离婚纠纷案件细则》等13项操作规范。实行审前财产申报制度,设立家事调查制度,聘任家事调查员参与家事案件调查,强化法官对当事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等重要事实查证、举证的探知。推行要素式审判,分类别制定要素式审判规程和文书格式,进行程序式庭审,简化文书制作,提高审判效率。

【加强专业化审判】

设立家事审判特色法庭,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均为已婚且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女性,确保审判专业化。设置圆桌家事审判法庭、温馨家事调解室、亲子活动室,辅以家和万事兴家风文化墙,传播孝、礼、让、德为主题的传统故事,赋予家庭责任担当、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等内涵,凸显家庭文化元素,营造柔性司法环境,体现人性关怀,以帮助缓和家事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促进家事纠纷平和化解。

【强化社会化化解】

推动构建汇聚司法、行政、社会力量的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常态化组织召开法院、妇联、公安、教育等10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拓展家事案件调解渠道,从社会各界聘任、培训30名家事审判调查员、调解员。多渠道、平台推送家事审判宣传片、《家事审判专刊》、“巾帼维权行动进社区”婚姻家庭专场对话访谈等宣传资料,全方位宣传家事审判改革,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家事纠纷调处的良好氛围。

【细化人性化关怀】

对受到感情创伤产生心理问题的家事案件当事人、未成年子女、被赡养人等,聘请医院、教育部门心理疏导员进行心理咨询、评估、干预、矫治,以平息激烈情绪,修复心理创伤,促进亲情重建。倡导不公开审理,引导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特殊案件法院直接决定不公开审理;建立离婚证明书申请、发放程序制度,以保护隐私,消除顾虑。联合妇联、公安等部门建立反家暴协作机制,在反家暴救助中心设法官工作站,加强人身保护。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防止冲动离婚。会同妇联干部、家事调解员、基层干部对存在激烈负面情绪案件进行案后跟踪、回访、帮扶,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

改革两年多来,离婚案件当事人申报财产1400余件(次),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参与家事案件调解400余件次,发放离婚证明书200余本,发出人身保护令3份,开展心理疏导60余人(次),12件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案件均通过调解和好或撤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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