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起纠纷 法官调解暖人心

www.scol.com.cn (2019-04-02 17:37:3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鲜宗霖 赵斯印)近日,射洪法院第三派出法庭团队在东岳乡木龙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当庭成功调解结案,依法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矛盾。

年逾八旬的陈某某、杨某某共生育了五名子女,现有四名子女在世,两位老人本应颐养天年,但因赡养问题与子女产生争执,四名子女对如何赡养两位老人以及自己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在此案受理前,射洪法院第三法庭团队法官李冠臣一行就到两位老人住处进行了走访,原告陈某某现右脚行动不便,杨某某患有老年痴呆,两位老人早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居住的环境杂乱且有安全隐患,急需子女的照顾和经济供养。走访中,李法官了解到两位老人与长子杨某甲矛盾尖锐,杨某甲目前也属于失独老人,有孙子需要代养,女儿杨某乙、杨某丙远嫁不便就近照顾老人,女儿杨某丁另有九十高龄的老人需要照顾……面对这些情况,李法官深感情况的复杂性以及两位老人对子女关爱、照顾自己的渴望。面对这样的情况,李法官深知仅凭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问题,必须从根源化解矛盾,让子女明白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中华传统美德和不容推脱的义务。

开庭当天,李冠臣法官通过先法后情的劝解方式,结合自己以往处理赡养案件的经验,与老人的子女逐一谈心,各个击破。最终,子女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相之间的心结也解开了,两位老人确定在杨某甲家附近租房居住,每名子女按时支付赡养费,并雇请一名护理人员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赡养案件通常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单从法律角度审理非常容易。但以判决方式结案,如不能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不仅不利于化解矛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及时维护。必须充分利用传统道德观念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他们心服口服,做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圆满调解后,李冠臣法官总结道。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