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地上的梯子“掉落”受伤 船山法院成功调解建筑公司向工人赔偿50000元

www.scol.com.cn (2019-02-26 13:36:4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林思怡 记者 蒋诗逸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林思怡 记者 蒋诗逸)2月26日,遂宁市船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综合调处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这个历经一个多月调解的案件终于取得圆满结果。

原告刘某某在工作时,从工地上的梯子掉落,导致左手第三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事后,原告一直无法工作,且在门诊治疗,而被告不仅未支付其医疗费用,也未支付原告其他赔偿费用。遂原告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参照工伤保险待遇保障支付其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98540元。

案件受理后,在征得原告刘某某的同意后,案件移至船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综合调处室进入先调程序,调解员唐艳在通过翻阅卷宗进行初步查明后,立刻组织双方进行了第一次调解,由于原告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偏高,双方在赔偿金额问题上未达成一致,第一次调解宣告失败。但是,调解员并未放弃调解,先是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通过解释法律规定并介绍原告现在的家庭困境进行沟通调解。同时实地走访原告刘某某,耐心倾听他的的诉求,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约定2月26日一早前往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船山法院调处室的办公室里,被告四川某某建筑有限公司当场支付了原告刘某某赔偿款共计人民币5 0000元,原告刘某某也当即写下了撤诉申请及收条。

船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综合调处室在船山区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管理下,以爱心、耐心、细心成功地化解了机动交通事故、健康权、相邻权、家事纠纷等一大批矛盾尖锐的民商事案件。不光降低了群众的诉累,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同时也为船山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