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免费提供拘留所“十五日游”

2019-10-18 15:29:26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谭伟 记者 欧欢)近日,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时,被执行人漆某态度蛮横、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决定作出对其拘留15日的决定。

申请人廖某和被执行人漆某是朋友关系,2015年,漆某向廖某介绍以货换货生意。同年12月,廖某在漆某的要求下从广西玉林发了价值18万的洋火果,又给漆某转账5万元作为交易定金。但此后廖某未收到漆某的交易货物,故廖某向大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大英法院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约定被执行人漆某欠申请人廖某220000元,漆某自愿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廖某支付2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支付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60000元;于2021年8月8日前付清余款92000元。若其中任一期漆某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则廖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该调解书早已生效,但被执行人不讲诚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廖某于2019年9月6日向大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英法院按程序向被执行人漆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漆某一直不予理睬。

10月14日,大英法院传唤被执行人漆某按要求来到法院约谈。在该院调解室,漆某态度蛮横,辩称自己经济困难,并且这笔钱是帮别人借的,因为这笔欠款导致家庭矛盾突出,自己现在压力非常大。

承办法官听后分析案情后决定对漆某进行现场搜查,搜查中发现漆某手机微信在近一月时间有60000左右的流水。但是漆某却又辩称流水只是帮朋友过账而已,还是以无钱未由拒绝履行。对于被执行人未如实申报的行为,本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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