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阳光执行化解执行不能

2019-08-26 16:11:1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成代龙 闫小敏 记者 欧欢)近日,遂宁市大英县人民法院通过阳光执行,成功化解一起执行不能案件。

2015年9月,李某瑞驾驶一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小轿车,行驶至遂宁市大英县火象路1公里路段处将路边开车门的严某撞倒。由于严某伤势较重,且李某瑞尚且仅有23岁,无固定工作收入、存款,因此双方协商未果,严某于2016年起诉至大英县人民法院。

经鉴定,严某的伤残等级评定为两项二级、一项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1120000元,李某瑞应赔偿246742.97元,扣除垫付的医疗费后,李某瑞应赔偿166742.97元。保险公司按生效判决履行了全部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瑞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严某向大英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院受理该起执行案件后,通过执行查询平台查询、扣划,仅执行到位2145元。

2019年1月,严某再次对后期的护理费提起诉讼,因严某严重残疾,已超过了两年的专人护理期限,但还需对其日常生活进行护理,因此,大英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李某瑞向严某赔偿护理依赖护理费299208元。判决生效后,严某再次向我院提起了执行申请,以上两案,被执行人李某瑞应赔偿的金额达463805.97元。

大英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摇i且再次申请执行。果。严某发生交通事故时仅有32岁,上有老下有小。其妻在其发生交通事故后暂停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照顾这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丈夫和幼小的子女中,这个家庭已风雨飘摇。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对严某启动了执行救助,救助金额为10000元,但被执行人李某瑞仍无财产可供执行。

承办法官了解到,李某瑞患有癫痫,案发后,精神压力非常大,需要长期吃药,并且在现场调查时发现,李某瑞的爷爷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刚出院几天,家庭的重担主要落在其父亲身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都非常困难,该案已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必须从多个角度来做当事人的工作,找准切入点早日执行到位,让两个家庭都有希望,都能早日挥别伤痛,重新开始。”

这期间,严某的亲戚对大英县人民法院产生了抵触情绪,认为是法院执行不力,多次扬言要把严某抬至法院或抬至被执行人李某瑞家中。面对这起案件,承办法官这样做:一是执行法官邀请严某家属见证执行的整个过程,参与财产调查,让严某家属详细了解李某瑞的家庭情况,确认其确无履行能力;二是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李某瑞的父亲曾任村干部,比较明事理,希望其协助解决赔偿事宜。执行法官从一个父亲的角度谈及父母对孩子的期望,也让其父见到严某的现状及家庭情况,情理和法理相结合,不懈做说服工作,终于,李某瑞的生父同意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李某瑞偿还210000元。

面对执行干警细致的工作,面对李某瑞的老父亲为子女殚精竭虑的奔波,严某的亲属从最初的崩溃、不解情绪中走了出来,表示愿意接受这210000元赔偿款,并且自愿放弃剩余的赔偿款。案件终于顺利执结。大英县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根据双方当事人申请,免除了双方的诉讼费和执行费约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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