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结涉民生案件 大英法院仅用8天

www.scol.com.cn (2019-04-25 10:24:5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成代龙 见习记者 刘静)2017年10月2日,申请执行人胡某在被执行人公司工作时滑倒受伤,住院21天,造成9级伤残,协商索赔未果,诉至本院,审判中调解应赔偿73829.43元。

被执行人先期按约调解书履行,最后一期约定为2019年3月5日前支付,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也无法联系,申请人胡某于4月4日申请了强制执行。

对于这起涉民生的执行案件,大英法院执行局立即展开了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银行帐户的钱足额,立即展开了冻结措施。同时通知被执行人来办理手续,4月12日,被执行人到法院通过手机银行转账而履行完毕。

受伤到赔偿确认申请执行人用了1年多,大英县人民法院按照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的要求,从立案到执结仅用8天。法院高效率的执行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为什么这起案件能如此快速地兑现?执行法官这样说:通过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在前台甄别能够快速兑现的案件,按照简案快速执结,对其他无法快速兑现的案件流向后台再作进一步繁简分流。一方面可以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另一方面也避免财产转移或流失风险。

不过,在法院也有一种无奈叫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指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经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实际执行到位,这类案件被称为“执行不能”案件。

“执行不能”的都有哪些案件

这类案件所涉债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法人债务。被执行企业债台高筑、濒临破产,甚至处于无人员、无财产、无办公场所的状态,这些“僵尸企业”在执行中形成大量“僵尸案件”;另一类是自然人债务。如一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被执行人自始就财力有限,甚至“家徒四壁”,确无清偿能力。

案件“执行不能”法院就不管了吗

当然不是。人民法院通过严格审查后,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并纳入“终本案件库”管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为防止终本程序被滥用、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纳入终本案件的范围。

遇上“执行不能”是否就永远无法执行到位

绝大多数的“执行不能”案件都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但并不是法院对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就意味着永远无法执行到位。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仍有义务继续清偿;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也会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定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将依职权对案件进行恢复执行。

法院执行干警们一直都在竭尽全力,东奔西走地查探,希望大家明白,理性认知“执行不能”,理解支持执行工作。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