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谭伟记者 欧欢)“法官,你们快来,我看到谭某某驾驶了一辆保时捷跑车,估计能在他们小区逮到他。”日前,执行申请人李某某通过执行110向办案法官报告了被执行人的行踪,不到半个小时,办案法官便到达现场对车辆进行了查封。
原来2014年3月,被执行人谭某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执行申请人李某某借款150万,双方按借条规定,每季度结息一次,但谭某某结息一年后,自2015年3月3日起至今未按约定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
2月15日上午,申请人李某某发现被执行人谭某某、杨某某夫妻二人驾驶一辆川JX8999宝时捷B5型跑车,便第一时间向法院报告。该案的承办法官蒋立赞立即带领书记员火速赶到该车停放的小区对申请人举报的车辆进行核对确认。
经确认,该车辆系被执行人杨某某名下车辆,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车辆予以查封,执行干警将车开至法院贴上封条,并通知谭某某、杨某某夫妻二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法院力破‘执行难’不是天方夜谭,而是实实在在为人民干实事,我作为执行申请人,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在执行现场见证了法院的执行过程后,申请人李某某对大英法院的执行力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