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船山区首例涉疫情案件公开宣判 :男子以“卖口罩”实施诈骗被判三年

2020-10-28 11:15:09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杨颖辉 遂宁频道 蒋诗逸

10月28日,记者从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船山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疫情期间利用口罩实施诈骗的案件,对被告人谭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责令谭某继续退赔各被害人的剩余损失。该案是遂宁市船山区首例宣判的涉疫情案件。

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谭某在实际无口罩、消毒液等物品售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售卖口罩、消毒液的信息,骗取被害人顾某晨购买口罩的货款8700元、罗某平购买口罩的货款400元、周某购买口罩的货款21000元、李某莲购买口罩及消毒液的货款308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谭某处扣押涉案赃款7000元。谭某未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某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人民群众对防疫用品的需求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谭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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