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的人,正值而立之年,他们褪去了年轻的浮躁但又保持着年轻的活力与激情,或许他们组建家庭,初为人父,有生活的压力但同时也有对生活的向往。然而,对于32岁的秦先生来说却布满了阴沉,疾病的疼痛、经济的压力、未来的渺茫,给予他的是无言的苦楚和折磨。
2013年11月15日,秦先生因身体不适在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左下颚腺样囊癌”,这个结果让秦先生倍受打击,遭受病痛折磨的他之后一直定期住院,接受手术、放化疗治疗。
不幸中的万幸是,客户秦先生于2012年9月在新华保险宁夏分公司分别购买了《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险计划》,保额69521元;《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额4万元;《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保额共计2万元;《附加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保额共计1.8万元。没想到当初的一个不经意的举动竟成了日后的救命稻草。
接到报案后,公司理赔人员经过调查核实秦先生的情况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根据秦先生的治疗进度,依据各项条款约定,公司分别给予5次赔付:
第一次:“康健吉顺”癌症确诊保险金(5倍保额),20万元,并豁免后续保费;“健康福享”重疾保险金69512元。
第二次:“康健吉顺”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保额×1%×确诊后住院天数)35200元;“附加住院费用”及“附加住院补贴”赔付共14850元。
第三次:“康健吉顺”癌症手术保险金(1倍保额),4万元。
第四次:“康健吉顺”癌症放化疗保险金(2倍保额),8万元。
第五次:“康健吉顺”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14800;“附加住院费用”及“附加住院补贴”赔付共1850元。
共计给付秦先生保险金456212元。
2015年11月,秦先生再次获得了“康健吉顺”产品的理赔金:癌症放化疗保险金8万元,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9200元。
2014年至2015年,新华保险先后对秦先生进行了7次赔付,理赔金额共计545412元,而客户交纳的保险费仅6790元。由于康健吉顺产品具有跟踪癌症治疗过程的特点,日后再进行癌症的相关治疗他还会得到相应的赔付。
当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理赔款陆续送到秦先生手中时,他说:“我的生活已经被我的疾病磨去了它原有的光泽,每一次住院化疗的经历都让我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家已经不再是家,亲人的愁苦让我也深感歉意,但是我很庆幸购买了你们的保险,这份意外的投资让我在经济的压力面前可以稍加放松,在我人生的低谷,新华给了我温暖,我真心感激,你们的鼓励与慰问也帮我找回信心,重拾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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