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31日,家住滨州市邹平县台子镇的胡先生在修葺房顶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后进入邹平县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于2014年6月9日医治无效身故。2015年12月20日,被保险人家属向滨州新华保险递交理赔申请资料,申请意外伤害保险金。由于被保险人出险间隔时间较长,收到索赔资料后,理赔人员立即行动,主动协助客户收集赔付证据,在核实完毕后次日即赔付意外身故保险金5万元。
据悉,2013年06月18日,胡先生的女儿胡女士投保祥和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整单保额共计40万,连带家庭人员5人,主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20万/人,连带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保额5万/人。胡女士说,因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时隔一年多才知道可以索赔,也曾忐忑能否顺利理赔,但新华理赔的速度和关怀给他们全家送去了温暖和感动。2016年1月25日,积雪未消,客户家属便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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