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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www.scol.com.cn  (2018-03-09 18:21:0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  

关于开展“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18年主题为“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配合遂宁放心舒心城市创建活动,经报请省消协同意,消费质量报拟联合川报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于今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十佳诚信企业”、“十佳消费者满意企业”(以下简称: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指导单位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发起单位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消费质量报社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

支持媒体

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法制报、消费质量报、四川经济日报、成都商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中国网、民主与法制、国际在线、川报观察以及品读遂宁、川报遂宁、图说遂宁微信公众号

评选条件

“十佳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遂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诚信建设工作中签订“承诺书”,加入遂宁诚信联盟。

3、参评企业没有以下情形: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3)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伪造产地;

(5)虚假广告;

(6)侵犯商业秘密;

(7)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8)仿制、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或知识产权;

(9)伪造、提供虚假陶瓷检验报告;

(10)用不正当手段从同行企业中“挖人”;

(1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12)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税务部门立案查处,其纳税信用等级应为D级。

(13)科技项目未验收的

4、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的给予优先:

(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2)参与行业国家标准制定的;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和捐资奖教助学,获得社会好评的。

5、其他部门需要具备的条件。

“十佳消费者满意企业”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遂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

2、在诚信建设工作中签订“承诺书”,加入遂宁诚信联盟。

3、具备以下硬性条件的:

(1)企业和品牌需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2)企业和品牌须诚实守信。

(3)企业和品牌须制度健全。

(4)企业和品牌须履行社会责任。

(5)企业和品牌须诚恳规范服务。

(6)企业和品牌须遵纪守法。

(7)企业和品牌须接受社会监督。

4、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形的给予优先:

(1)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

(2)参与行业国家标准制定的;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精准扶贫和捐资奖教助学,获得社会好评的。

5、其他部门需要具备的条件。

评选范围

为调动普通消费者的参与积极性,保证评选的客观公允,本次参评企业必须是与广大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为此主要以生产、食品、酒店、餐饮企业四大类为主。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评选办法

评选采取“企业报名、基层推荐、资格审查、协会筛选、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的方法和步骤进行。

评选实施

评选实施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造势阶段(2月23日—28日)

1、召开新闻发布会

邀请驻遂和市内媒体,各大自媒体、网络大V以及各县(区)进行文字、图片和视频报道转发,发布评选活动相关安排,扩大社会影响力,对评选活动相关负责人颁发聘书。

2、开展集中推广

利用川报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的媒体资源展开密集报道,在四川在线遂宁频道、川报观察开设“双十佳”评选活动专题,集中展示活动动态,在川报观察、消费质量报、民主与法制刊发活动情况。

3、组织进企业活动

组织自媒体、网络大V进企业实地采风拍摄,通过川报遂宁、图说遂宁微信公众号不间断进行企业风采展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双十佳”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阶段(3月1日—10日)

1、线上报名

在四川在线遂宁频道首页、川报遂宁微信公众号、川报观察APP同步开设报名通道,各企业自行报名。

2、线下报名

各企业可到办公室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报名,报名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1100室,联系人:杨永冲,联系电话:0825-2988167,15828959555。

3、县(区)报名

各企业自行到各县(区)工质局统一报名,由工质局统一登记,转交组委会办公室。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邀请省(市)消协协同组委会按照评选条件对参与报名企业资质进行逐一审查,进行严格的筛选,不符合参评条件企业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第三阶段:网络投票阶段(3月11日—15日)

对符合参评条件企业进行媒体公示,并在川报观察APP遂宁频道进行网络投票,“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为此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占比为4:6。

第四阶段:评审授牌阶段(3月16日—25日)

邀请专家、协会、媒体、消费者、网络大V组织评审座谈会,按照网络投票的先后顺序,对入围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现场打分,确定“双十佳”表彰对象,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第五阶段:企业回访阶段(3月26日—31日)

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驻遂和市内各大媒体,自媒体、网络大V走进“双十佳”授牌企业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全面展示评选表彰活动取得的成果,展示企业建设风采,并与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

地 址:

成都市红星路二段四川日报报业集团17层消费质量报社

遂宁市环岛商务中心1100室 川报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

联系人:

消费质量报社 周代明,电话:18982550303

川报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 杨永冲,电话:15828959555

消费质量报社 川报集团遂宁全媒体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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