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公安交警大队雷霆出击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见成效

2020-04-10 10:32:0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孙红梅 记者 欧欢)为进一步做好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3月20日起,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高站位部署,以定责促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射洪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统一指挥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将此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科学分析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紧紧抓住影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先后召开部署会、推进会,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在减少事故、保护生命上下功夫,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形势稳定。

为保证工作有效推进,射洪公安交警大队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射洪市公安局“督考推”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公布、半月一通报制度,并对考核结果实行“红黑榜”排名通报。

高密度排查,以严查除隐患。各中队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托两站两员,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体落石等隐患路段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党委政府,督促责任单位倒排工期、消号管理。期间,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6起。

同时,射洪公安交警大队采取随机抽查、反复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通过集中约谈、公开曝光、责令停业等方式,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期间,深入企业开展检查4次。

在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清零”方面,射洪公安交警大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坚持专人负责、持续排查、定期通报,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最大限度消除源头安全隐患风险。

高频率整治,以严管保平稳。针对复工复产复学后城区人车流量大量增加的实际,该大队动态调整警力部署,通过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闯禁行、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维护城区道路良好通行秩序。期间,查处饮酒驾驶51起,醉酒驾驶7起,超员28起,涉牌涉证214起,违法改装4起,驾驶报废车12起,未系安全带633起,未戴安全头盔195起,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68起。

充分依托南泉寺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和滴水岩交通安全执勤点,将警力、警用装备向路面一线倾斜,严查严处客运、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车改(拼)装、严重超载(百吨王)、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载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加大“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预警、布控、拦查,实现“一点报警、全线拦查”,提高重点车辆拦截率和处罚率,实现对国省道路的全方位管控。期间,查处饮酒驾驶23起,醉酒驾驶1起,超员26起,超载7起,涉牌涉证140起,违法改(拼)装25起,驾驶报废车9起,未系安全带938起,未戴安全头盔134起,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91起。

此外,结合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农村交警中队、乡镇交管办职能作用,发挥部门优势,建立联合执勤点,组建执法小分队,重点查纠客车、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拼)装,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农用车、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乡镇交管办、农村“两站两员”作用,紧盯县、乡、村等重点道路和集市、客运场站等周边重点路段,及时劝导、纠正农村地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根基。期间,查处饮酒驾驶38起,醉酒驾驶1起,超员11起,涉牌涉证186起,违法改装16起,驾驶报废车13起,未系安全带294起,未戴安全头盔91起,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23起,劝导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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