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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再次出台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

http://www.scol.com.cn  (2017-06-23 11:14:58)  来源:遂宁日报  
编辑:毛中胜  

如何让改革者放下包袱、放开手脚,撸起袖子加油干,这是当前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

“只有明确了哪些失误和错误可以容错免责,哪些必须追责,才能为改革者提供清晰的行动准则和稳定的心理预期,才能真正护好改革创新‘领头羊’”。起草小组相关人员说,2016年,遂宁提出落实“三个区分”要求,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七种情形纳入容错免责。时隔不到一年,我市再次出台《遂宁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改革者撑腰鼓劲,为敢想者“开绿灯”, 为敢干者“兜底线”。

10种情形

可申请容错或免责

《实施细则》将“失误”与“失职”,“为公”与“为私”进行了严格区分,明确干部在“党纪”“法律”允许范围内,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中出现的10种情形将得到合理包容。

这10种情形分别是:法律法规、党章党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或探索性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符合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落实过程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偏差,且未为单位、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在推动改革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过程中,符合相关政策,且按相关规定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相关程序,但因经验不足,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在基层治理、处置突发事件、实施征地拆迁、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及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因突破常规和惯例应对处置而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且处置方式无明显不当、未为单位、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行先行先试改革,因无先例遵循而出现失误或偏差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在亲商助企、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城市治理、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未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的;在涉及全局利益工作中,因维护大局、主动放弃部门或局部利益引发内部矛盾和不满的;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损害后,能积极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其他应予容错免责的情形可申请容错。

同人同事

只适用一次容错或免责

党政干部出现需要申请容错的情形如何递交申请?要经过哪些程序?《实施细则》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单位或当事人出现失误或问题受到追责,责任追究职能部门在启动责任追究的同时,应同步启动容错程序。单位或当事人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应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实施责任追究的职能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后7个工作日内,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向责任追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责任追究实施后,容错申请不予受理。

责任追究职能部门接到容错书面申请后,应对照容错情形认真审核申请内容,对符合容错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进行受理、核查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反馈。容错决定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出具廉政意见、提拔交流、表扬奖励、绩效考核、职称申报评定等的重要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容错免责制度的滥用, 要充分利用各项扶贫政策,根据不同贫困户实际情况实施帮扶,切实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要找准突破方向,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发内生动力,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用好用活“四项基金”,指导贫困户、贫困村利用基金发展产业增收,最大发挥基金效益。

督查中,吴相洪还看望慰问了贫困老党员刘元华,对刘元华老人常年为村里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说,在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我来看望您,感谢您曾经的贡献,希望您继续发挥余热,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为全村发展作贡献。他叮嘱镇村干部要多关心老党员,及时解决老党员生活中的困难,让老党员时刻感受到党的温暖。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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