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等13市有望成为
四川第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
11月30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审议。《草案》一经通过,这13个设区市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依法赋予了设区的市和州地方立法权。全省21个设区的市和州涉及此项工作,是全国任务最多的省,其中成都市是对立法权限范围进行调整,17个设区的市和3个自治州新增地方立法权。经综合考虑和评估初步认为,已提出申请的遂宁等13市在立法能力建设、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已具备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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