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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交警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违法行为 司机被吊销驾驶证

www.scol.com.cn  (2018-03-02 18:07:1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聂艳萍 实习生 高菀君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聂艳萍 实习生 高菀君)3月1日,射洪交警在南泉寺交通安全执法站开展春运后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时,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当天09时03分许,射洪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J7***2的轻型普通货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身上有酒味,遂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驾驶员王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驾驶员王某某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相较于一般私家车而言,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危及更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民警告诉记者。

射洪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诚信经营、守法驾驶,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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