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遂宁频道讯(记者 高德芬)2015年11月18日至12月7日,遂宁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基本杜绝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支队成立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张登奎任组长。加强对整治工作统筹组织和督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特点,在市、县(区)中心城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国、省干线公路,乡镇中心场镇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各大队安排足够警力,在重要路口、路段开展设卡整治和流动查缉。区、县大队加强了对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指导,组织农村交警中队加强国、省干线公路和场镇及周边秩序整治,迅速形成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支队加强电动车登记上户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了对大队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业务指导。依托新闻媒体、乡(镇)交管办、村社劝导点,加强对此次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开展宣传教育劝导。
行动以来,电动自行车共上户6928辆,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775件。其中,未依法登记上道路行驶339件,逆向行驶187件,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112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137件。电动自行车违反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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