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房却拒绝搬出 遂宁安居男子涉嫌拒不执行被逮捕

www.scol.com.cn (2018-11-01 16:39:1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杨军 记者 蒋诗逸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杨军 记者 蒋诗逸)11月1日,记者从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法院获悉,王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花17万买了房,过户后,原房主吕某某却拒绝搬出,在多次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吕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房子过户后无法入住 卖房者被告上法庭

2015年2月26日,王某某、罗某某夫妻二人同吕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吕某某将其所有的位于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正街66号房屋卖给王某某夫妻,约定价格为170000元,吕某某于2015年3月27日之前将房屋腾空交付给王某某夫妻。

可正当王某某夫妻按照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并过户后,吕某某和母亲却还居住在房屋内,拒不搬出。多次协商未果,2016年12月,王某某夫妻二人将吕某某告上法庭。

另有一套“说辞” 但无法证明真实性

安居法院受理后,吕某某称自己与王某某夫妻二人签订合同是因为他向二人借钱,房子被拿来担保,并非真实的房屋买卖,自己也没收到购房款,双方还签订了《抵押协议》,吕某某有权在两年内回购这套房屋。

但吕某某并不能提供证据证实以上情况的真实性。

法院判决后 两次拒不执行被逮捕

2016年12月18日,安居法院判决王某某夫妻与吕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吕某某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王某某夫妻。吕某某因不服判决,先后上诉至遂宁中院及四川省高院,但均被驳回,维持原判。

经审理,法院判决吕某某腾退该房屋,而吕某某却无视生效判决,拒不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曾依法对吕某某进行15日的强制司法拘留,但吕某某依然拒不执行。

最终,法院将吕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吕某某实施逮捕。被逮捕后,通过再次释法明理,吕某某最终同意主动腾退房屋。

10月26日,在法院执行干警与社区干部协助下,吕某某母亲主动腾退该房屋,将房屋交还给王某某夫妻二人。

最终,因吕某某最终同意并主动腾退房屋,法院依法对吕某某的犯罪行为从轻处罚,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吕某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167 群众来信邮箱:1772873478@QQ.com)

  • 新闻推荐
四川
社会
娱乐
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