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消防大队开出全省首张政府部门消防罚单

www.scol.com.cn (2018-02-04 22:41:3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高菀君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高菀君)近日,蓬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停用消火栓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被消防部门罚款5000元。这是全省首例公安消防机构对政府部门开出消防罚单。

1月26日,蓬溪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蓬溪县行政大楼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蓬溪县行政大楼消防用水被停用,全部消火栓系统无水;屋顶水箱下的阀门处于关闭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停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且该大楼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未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未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行政大楼是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班子”及各个职能部门办公所在地,也是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蓬溪消防大队立即对县行政大楼进行立案调查,发现负责该大楼消防安全的单位是蓬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调查证明,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蓬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在作出处罚的同时,大队执法人员向相关负责人强调要每年对政府大楼的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要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目前,该单位已如期缴纳了罚款,并恢复了大楼消防用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对大队前来指导消防工作表示感谢,同时表示将对消防大队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今后一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为大楼全体人员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据悉,这张罚单是目前全县、全市乃至全省针对政府部门开出的首例消防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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