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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架遭误伤调解得赔偿

http://www.scol.com.cn  (2016-04-06 20:32:38)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陈岳海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庞建国 记者 张露)今年3月初,文井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到文井镇村民杨某打来的电话,请求调解一起因劝架误伤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

原来在2015年11月3日晚8时许,王某喝酒后到邻居何某家去闹事,何某的妻子杨某与王某发生拉扯,后王某到外面拿了一把刀回到何某家扬言要砍人,邻居同姓何某前来劝架,杨某也上前抢刀。混乱过程中,邻居何某的右手意外受伤致腕肌腱血管神经断裂伤和右桡骨远端关节面外侧骨折,鉴定为轻伤一级,十级伤残。按照法律规定要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受伤者何某也要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杨某觉得委屈,认为是别人到其家中闹事,现在她还要负相关责任。

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与当地派出所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同时给杨某解释,民事方面进行调解,但刑事方面是不能调解的,杨某表示愿意就民事方面进行赔偿,但要求何某出具刑事谅解书。工作人员随即与何某取得联系,询问其想法,何某表示愿意与杨某达成和解。

司法所采取“背对背”调解方法,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由于两位当事人之间在赔偿金额上差距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协议,工作人员又对两人进行面对面的深入交流,逐条分析赔偿款项,一条一条的达成协议。经过五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杨某一次性赔偿何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种费用共计12万余元,何某向有关单位出具刑事谅解书。3月8日,双方当事人顺利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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