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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交警支队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工作

http://www.scol.com.cn  (2017-08-14 14:30:0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毛中胜记者 高德芬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高德芬)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公安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6】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遂宁交警支队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强化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公安交管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2017年上半年,全市六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共检验审核通过机动车39130辆,均实行环保检验前置,比去年同期37689辆增长1441辆。其中本地机动车检验34316辆,省内异地检验3719辆,省外异地检验1045辆。

二是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规定的,一律按要求报废,上半年监销报废机动车210辆。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及时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三是严格落实机动车准入标准规定,严格查验外地转入机动车排放标准,转入机动车必须达到国Ⅳ或国Ⅳ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不予转入。2017年上半年退办转入机动车未达到环保标准的机动车3辆。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川报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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