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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 创新理念 加强队伍建设

http://www.scol.com.cn  (2017-02-16 15:29: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陈岳海记者 聂艳萍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聂艳萍)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2月16日,遂宁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会议讨论了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秦丹通报了近期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作讲话。各县(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的案件;积极推行法律援助降槛扩面,逐步放宽了经济困难标准,扩展了服务事项范围;积极开展办案质量监督和个案评查,办案质量有效提升;全市普遍开设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12348” 值班热线,建立上百家县(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在新时期、新常态下,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断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上来,统一到广大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民生需求上来,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各项工作,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更大成效;二要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要构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结合职能分工,从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办案过程监督管理。要积极建立案卷评查考核机制,通过调研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方位督导援助人员的办案专业化水平和管理人员的阅卷、考评能力;三要强化援助人员的纪律意识。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人员违规代理、违法代理案件的自查摸底,要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切实加强本辖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援助程序规范化、制度化。四要以问题导向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要全面落实四川省《法律援助程序细则》,决不允许出现随意审批或不履行手续指派律师办案的情况;要切实守住法律援助无偿服务的底线,决不允许搞变通,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案件回访,对办案过程中收受钱物的行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办案中违反职业道德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市司法局拟加大对各县(区)局在档案、卷宗、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督查力度,对会议各项要求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局要点名通报并在年底扣减目标考核分。

会议强调,今年是“七五普法”重要一年,法律援助机构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民心工程”,在“七五普法”中发挥着重要职能。法律援助案件实体、程序合法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关系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法律援助制度平等、公正等基本价值的实现,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省司法行政会议的重要精神,切实加强本辖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确保法律援助程序规范化、制度化,为遂宁实现“跨越发展、弯道超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新闻热线:0825-2988219 微信爆料:四川在线在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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