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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法院法检两长“同堂断案”

http://www.scol.com.cn  (2016-12-26 16:25:2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陈岳海记者 聂艳萍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薛惠 记者 聂艳萍)11月21日下午3时,蓬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涉嫌贩卖毒品一案。该案由蓬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荣洪同志担任审判长,公诉机关为蓬溪县人民检察院,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运东出庭支持公诉。

蓬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以零包贩卖形式先后五次向李某某贩卖冰毒、多次向丁某某贩卖冰毒。2016年7月13日蓬溪县公安局玉泉派出所民警在蓬溪县赤城镇西湖路挡获被告人刘某,并从其随身携带的包内搜查出疑似毒品五包,经称量和定性鉴定,该批疑似毒品重量共计6.9克,从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

庭审中,王院长在厘清审判重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熟练驾驭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刘某辩称实际贩卖次数没有指控的次数多。辩护人提出指控刘某贩卖毒品的证据不充分,刘某在盘查时主动交代携带毒品的情况应认定为自首,扣押在案的车辆不宜作为作案工具处理,公诉人一一进行了答辩与说明。该案未当庭宣判。

法检两长“同堂断案”,在蓬溪的法制史上尚属首次。王荣洪院长在入额法官宣誓后的当日,用庄严的法槌敲响了蓬溪审判的新篇章。下一步,法院院长、副院长“走下行政桌,走上审判台”开庭办案将会在蓬溪县人民法院成为“常态化”,这也标志着蓬溪县人民法院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的大背景下,落实最高法院院、庭长办案要求,发挥院长的引领示范作用,向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迈出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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