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一男子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并做不雅动作 警方:行政拘留5日!

2020-04-10 17:17:15来源:四川在线编辑:毛中胜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记者 蒋诗逸)4月10日,记者从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获悉,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一男子在公共场合裸露身体被遂宁公安成功抓获,目前,该男子被处行政拘留五日。

4月8日13时40分许,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名男子在永兴镇XX村一堰塘附近故意裸露身体隐私部位,并对过往妇女做出不雅动作。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民警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确认违法行为人杨某(男,现年26岁,永兴镇人)有重大嫌疑,遂依法传唤杨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大量事实与证据面前,杨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杨某因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遂宁警方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如果在公共场所遭遇暴露狂,不要默默忍受,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配合公安机关一起打击犯罪,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安全、和谐。沉默只会纵容犯罪分子继续侵害更多的无辜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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